人来到世界,一生或曲曲折折,或平平淡淡,或大有成就,但最终要归于大地和尘土,这是无法避免的。当生命离去之后,将自己的遗体自愿、无偿地捐献给医学的教学和科学事业,让自己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存在,这是人生中不易的重要决定,这也是一种无私和奉献的决定,这种超越生与死的大爱,将激励和培育着一代又一代的良医,这就是人们所说的“大舍之爱培育良医”。
人们将遗体捐献者尊称为“无语良师”或“大体老师”。他们也是医学生的老师,也是医学生的导师。遗体的用途很广,首先,这种善举在人文上可以教育医学生更加尊重生命,敬畏生命,另外可以用于医学的教学、制作标本、病理解剖和科研等等,促进医学事业的前进。 “无语良师” 对医学教育和医疗事业的事业进步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。
为了使遗体捐献工作和遗体的使用更加规范和合法,世界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条例。美国国会在1968年通过了《统一遗体捐赠法案》,日本于1983年制定了《遗体捐赠法》,英国于1984年制定了类似的法案,我国最早是上海市于2001年实施《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》。国外遗体捐献率高达30 %~ 80 %,在英国约有1/4的人登记了同意死后将自己的器官捐献出来。我国受 “仁”、“孝”伦理这种传统的文化影响较深,在《礼记》中就有“身体发肤, 受之父母, 不敢毁伤, 孝之始也”的说教。许多家属在情感上对遗体捐献难以接受。因此,在我国目前进行遗体捐献的人较少,远远不能满足医学院校的教学使用。不过,我们深信,遗体捐献者高尚的人格和思想,必定会影响到大家,积极地带动着一代有一代的人,实现自己奉献爱心的愿望,为医学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做出不朽的贡献,让人生发出最后的光和热。